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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市王淦昌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3-12 15:40:0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常熟市王淦昌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

为了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,根据党章和上级文件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我校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如下:

一、党总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,总支委员分工要集体决定并遵循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。

二、党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,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。会议由总支部书记主持。

三、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,根据议题需要,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。

四、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议题,由总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委员讨论确定,有问题应事先与总支部书记沟通,不得临时修改议题。

五、党总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日期、议题、及相关事宜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,与会人员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。

六、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范畴:从学校实际出发,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;研究讨论应由党总支部委员会决定的重要问题,研究检查党总支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制度建设情况;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、报告等重要事宜。

七、党总支部委员会重大决定,要经过充分讨论,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形成决议须由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,如有分歧,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。也可上报上级组织。紧急情况,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足半数需决定处理重大事情时,事后要在总支部会上说明。

八、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会要做好记录,决定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。具有保密的内容要严守秘密等。

 


终审:顾拥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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